第320节(1 / 2)

江山尽风流 莫西凡 2288 字 1个月前

林渊看似粗旷,但也不是个糊涂的,白端心里怎也想的,他隐约知道几分。

他知道,白端思维敏捷,想什么都想的远,可也正因为如此,会容易钻牛角尖。

“端,你能想到这些,烨难道想不到?放心吧,他有分寸,再说,他就算打下一个天下送给帝玄凌,那也是他给的起,咱们做兄弟的,红尘一趟,陪他岁月如歌便是了,什么王权富贵,你难道还看不开?帝玄凌是什么人?我相信烨的一片真心,她也不是铁石心肠看不到。”

林渊想的很简单,只要兄弟几个在一起,痛痛快快的活上一场,其它的何须想那么多,烨要真和帝玄凌走到一起,那这江山,他们自己关起门来商量就是了,这心就不用操了。

同时也有些惊讶,没想到端竟然想到这么远之后的事了。

白端笑笑带过,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林渊出身江湖,不知道什么王权富贵权势争夺,那也是一个没有硝烟的战场。

能提前考虑还是早些想清楚,两人又随便聊了几句这才散去。

林渊是希望兄弟之间不要有误会,也不要有隔阂,才想着找白端聊聊,而白端则是觉得,他做的并没有错。两人站的角度不一样罢了。

可白端忘了一点,墨家对白烨的安排,最开始难道不是为了白烨吗?世上之人,总爱以为了谁好为由,以己度人。

白烨出发之前,已经让人先赶往雷霆山布控了,他说过,早晚有一天,他会将雷霆山毁了。

就在白烨离开白城之际,一只信鸽从白城飞了出去。

既然想到要对白烨下手,墨秋定已有所布置和准备,白烨离开白城,因为白烨的警惕性和武功都高,不方便跟着,知道他没带什么人,想着应该是没走多远。

白烨不在城中,正好方便墨秋实行自己的计划。

他这次来白城的目标,不是白烨,而是白端,等白端握在手里了,他就可以回去唤醒人蛊王了。

收到白烨离城的消息之后,他便入白城了。

一身粗布衣,一副江湖人打扮,一只眼用布斜蒙着,独眼视人,没入人群,与一个普通的江湖客没有区别。

来白城投奔的江湖客多如过江之鲫,谁会注意到这么一个不起眼的人。

炎火,茶馆少,酒馆却多的是,各家有各家的招牌,都有自己独特的配方,谁也说不上谁的就最好。

不过玄凌和槐安都偏爱入口淡一些的酒,这不,一家以花果入酒的酒馆,他们就颇为喜欢,正坐下歇脚。

酒的后劲也不算太大,入口也不错,在配上这家酒馆独特的小食,别有一番滋味,这酒馆的装饰也比较特别,与别的酒馆不一样,看起来清爽舒适干净。

但是这家酒馆的客人不多。或许是因为炎火人多喜烈酒的缘故吧。

玄凌还没到彭州,半路就收到了家中消息,还有某人相邀的信。

看完信,收起,无奈叹气,这家伙,刚拿了人家克重城,就敢跑到人家眼跟前来,万一被发现,他可知道后果?

真是,越来越胡闹。

“小玄子,家中有事?”怎么看完信一副略有些生气的样子?

槐安一副书生打扮,说话都轻了许多,这家伙,就是个戏精。

“没事,去彭州之前,先去一趟都城。”

去都城?那封信的缘故?“小玄子安排就好。”反正他就是个被徒儿养的,两袖清风,捡了个便宜徒弟还真不错。

槐安一副万事你做主的表情,心里却沉了沉,都城,墨家?正好,他去探探,墨家到底找他有何贵干。

“安排一下,加快速度,改道都城。”

“是家主。”帝色乖乖上前,心里却嘀咕着,这是送到人家饭碗里去吗?

克重城被攻破,这天下局势就可缓和一段时间,多伦也开始招兵买马了,上次捡了三万人做底数,短短个把月多点的时间,竟然已经多了一万人。

看来,她不在,晨曦一样能胜任,再加上有天机老常他们,所以玄凌对多伦很放心。

山道马上就要挖通了,看看能不能在此之前,解决掉雷霆山,赶回多伦,这帝家的第一战,她还不想错过。

槐安这好说,她若真要回去,应该也不会阻拦,奇怪,他最近怎么不琢磨自己到底是谁了?真想通了打算随遇而安?

她怎么有些不信?

“小姐,这的芦花鸡特别好吃,你尝尝。”阿花接过小二送来的菜端上,小蝶的,闻着就香。

这儿的?玄凌眸光一闪,笑盈盈的看向阿花,她从小就被木乘风买去做丫头,如何知道这千里之外哪的芦花鸡好吃?

被玄凌看的心里发虚,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该死的,都说言多必失,果不其然,低头,双手搅到一起,低的不能再低的声音道:“这是我姑姑的店。”意思,是她们鬼崛族人开的店,这芦花鸡的味道,也是他们族里的秘方。

恩,这一路,到是学乖觉了,知道挣扎无用。

“小姐,我姑姑与族里人都不同,是个异类,早就与族里断了往来,您就...别为难她了。”

玄凌挑眉,看不出来啊,还是个有点心的,还以为是个黑心肝的丫头呢,能让这丫头开口相求,她这姑姑嘛,她反倒想见见,鬼崛主的异类是什么样的?

“我一般不为难人!”她向来好说话的啊,眯眼一笑,夹起一块鸡肉送入槐安碗中,“槐安,尝尝。”

槐安盯着玄凌,这一幕,莫名的熟悉,好像,很久以前,有个人,也是这样给自己夹过菜,尝尝...

“愣着干嘛,尝尝,我还没动筷子了,干净的!”瞧瞧,好不容易孝敬一回师父,还被嫌弃了。

不自觉,拿起筷子,将鸡肉送入口中,看着很淡,可是入口味蕾炸裂。

仿佛每一丝鸡肉都入味了,口感浓淡相宜,作料的味道刚刚好,没有掩盖鸡肉原本的香味,而鸡肉也是嫩滑爽口。

“好吃。”鸡的味道确实不错,关键是徒儿夹的菜,更不错。

头一回见槐安同一样东西吃第二口,以往他说好吃,也不会去第二筷子,极其浪费,怕他吃不饱,所以每次点菜,都豪气的点一桌子。

玄凌忍不住也夹了一块,算是明白槐安为何复口了,这味道,的确是人间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