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恶人夫君前揣崽_257(2 / 2)

他这话说得很突然,言采登时一愣,随即露出点笑意,连忙点头,又觉得自己好像点头点的太殷切了,刚刚还和江满月在争辩,哪能这么容易和他和解。

不行的。

言采头一扭,哼哼两声。

“还是你想留在京城,那也不是不行。咱们在京城有田有地有铺子,当个普普通通地主老爷也挺美。”

“那也不行。”言采当即反对,开玩笑,天子脚下的地主老爷有什么好当的,路上都能撞到位高权重的大人物,还是别了吧。

他还是觉得天高皇帝远的边远地区当个小地主才美滋滋。

“还是小地方当地主好。”他认真说道。

“好,听你的。我们就回清渠当小地主。”江满月揶揄一笑,言采才觉自己中了他的语言圈套,明明说好暂时决不能这么简单就听江满月的,还是被他给套进去了。

当然,他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有意在放水的。

从北漠走到京城花了将近三个月时间,足可见他们这一路走得有多缓慢。他们不仅一路上要时不时停下车下来休息,还有这回程路上,言采一直都在收集一些“宝贝”。

自从他之前找到一些例如番薯和西红柿等原本以为这里不可能有的植物后,言采就改掉了自己惯有的观念,开始观察起路过的各种植物。

兴许某一样就是他需要的作物来着。

这一下,也确实让他找到了好些好东西。

有一次,他在一户农家的花盆里找到了玉米种,乐得跟什么似的。那阵子,正好他已经把二宝移栽到盆子里去了。

于是,江满月担负起喂大儿子以及种好老二的任务,大家就见他天天左手抱着崽崽,身后背着一颗植物的怪异打扮。

言采恢复异能之后,自然不会轻易错过。他立刻就催生出了一些新鲜玉米。

然后生火烤了,刷了蜂蜜,黄澄澄的,看着尤其喜人。咬一口,又甜又糯,不老不嫩刚刚好。

而且恰好是他喜欢的糯玉米。玉米的好处自然不必多说,高产生长条件不挑剔管饱,而且可以榨油可以酿酒,简直全身都是宝贝。